
| 關于申報2022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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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各學院(中心): 根據《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中國海洋大學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修訂)》(海大字〔2016〕27號)、《中國海洋大學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文件規定,為做好2022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領域和資助金額 (一)支持領域 1.實驗教學建設項目:系列研究創新型實驗、開放性實驗建設項目,以及科研成果轉化為實驗教學項目的研究項目; 2.實驗技術研究項目:實驗技術及實驗方法的研究與開發項目; 3.實驗室管理創新項目:實驗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實驗室信息管理及平臺建設、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建設項目; 4.儀器設備研制項目:儀器設備與實驗裝置的研制、改造、功能開發及軟件升級項目。 基金項目需目標明確、立意新穎、立論科學、內容具體,項目的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應合理、可行,項目預期成果應具有創新性和實用性,在提高實驗教學和實驗技術水平、加強實驗室管理方面有較高的實用價值和推廣前景。 (二)資助金額 2022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分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其中,重點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不高于5萬元,一般項目資助金額不高于1.5萬元。項目資助數量及金額根據申報情況和最終評審結果確定。 二、申報條件 1.我校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的在崗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2.熟悉高校實驗教學、實驗技術等領域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在實驗教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等方面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負責人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4.已獲立項尚未通過結題評審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度不再申請新立項。 三、其他要求 1.項目研究時間為一年(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重點項目研究時間可適當延長至兩年; 2.申請項目須經單位主管實驗室建設負責人審核,每個單位最多推薦3個項目; 3.立項項目將于2022年7月進行中期考核,2023年上半年進行結題驗收,結題時須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專利、軟件、專著、專項報告(經校級主管部門認定)等形式的成果,成果應注明中國海洋大學實驗室研究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 四、工作安排 1.申請人填寫《中國海洋大學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申請書》(詳見附件) ,由單位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將掃描版(PDF格式)1份、Word版1份于2021年11月12日前發送至郵箱liuyifan@ouc.edu.cn; 2.由學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授權的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評審,2021年12月完成項目評審; 3.完成項目評審后公示評審結果。 聯系人:劉逸凡聯系電話:66782253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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